大牛地气田2号脱硫站扩能改造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大牛地气田2号脱硫站扩能改造工程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大牛地气田2号脱硫站扩能改造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专家组验收意见、企业自主验收意见)进行公示(见附件),本项目基本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大牛地气田2号脱硫站扩能改造工程

建设单位: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华北油气分公司采气一厂

建设地点: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乌审旗呼吉尔特乡呼吉尔特村驻地北方向约2.8km

建设内容及规模:拆除原脱硫装置无法利用的设备,主要包括罗茨鼓风机2台、溶液空冷器2台、鼓风机空冷器2台及配套设施。新增2台再生塔、2台贫液泵、2台硫浆泵、2台喷射泵、2台离心鼓风机、2台溶液水冷器、1台空气水冷器、1台循环冷却水装置、1台备用压滤机,其他公辅工程依托原有工程;改造完成后天然气处理量仍为55.4万方/天,硫磺规模为5.378t/d,设计接入35口含硫气井。

验收结论:项目执行了环评及“三同时”环保制度,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已落实,污染物实现达标排放,满足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条件,验收合格。

公示时间:20221128-2021122320个工作日)

建设单位联系人:李攀

联系电话:18220424500

附件3-华北油气分公司关于大牛地气田2号脱硫站扩能改造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意见(华北油气办〔2022〕120号).pdf

附件2-大牛地气田2号脱硫站扩能改造工程-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pdf

附件1-大牛地气田2号脱硫站扩能改造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pdf


信息来源: 
2022-1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