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中心(首站)实验过程中产生危险废物主要包括:废弃包装900-041-49、实验室产生废物900-047-49、过期淘汰药品900-999-49。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危险废物联单管理办理》及地方生态保护部门要求,按照属地均委托具有资质企业进行处置。
一、 处置单位信息
榆林市德隆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运输资质为陕交运管许可榆字61080023617号,运输联系人杨志刚(18691992657);经营许可:HW6108020003,接收人:李京钊。
二、 2020年危险废物综合利用信息
无综合利用,全部委托处置。
三、 联单信息公开
日期 | 联单编号 | 转移量(吨) |
11月7日 | LD20206108491298 | 1.2 |
11月7日 | LD20206108491299 | 0.8 |
11月7日 | LD20206108491300 | 0.2 |
四、 公示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公示单位: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华北油气分公司石油工程技术研究院实验中心(首站)
地址:陕西省榆林市榆阳区小壕兔乡首站
联系人:石威 联系电话15367481537
电子邮箱:zhijianzhan2005@sina.com
五、 公示期限
2021年7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