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召开“11•22”事故警示教育会议

 

吸取教训  绷紧安全弦

1122日,公司召开“1122”事故警示教育会议,吕新华主持,王程忠、王治平、陈路原、李建山出席。

1122”事故是指20131122日上午1025分,位于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秦皇岛路与斋堂岛街交叉口处的东黄输油管道原油泄漏现场发生爆炸。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是:输油管道与排水暗渠交汇处管道腐蚀减薄、管道破裂,原油泄漏流入排水暗渠,现场处置人员采用液压破碎锤在暗渠盖板打孔破碎,产生撞击火花,引发暗渠内油气爆炸。

会议组织观看了“1122”事故还原视频、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现场考察事故抢险工作时发表的重要讲话。

结合讲话精神,吕新华提出5点要求:一是各部门、单位要严格落实公司承包商安全环保监督管理实施细则,针对民营承包商队伍良莠不齐的现状,通过制度要求,狠抓承包商HSSE管理;二是各部门、单位要进一步强化业务HSSE管理主体责任落实,完善全员岗位HSSE职责,实现公司业务HSSE管理的全面分解与全员履职尽责;三是各部门、单位要进一步加强风险管理,通过开展业务、属地范围内的风险识别、风险评估、风险控制和风险监控,实现公司各级风险管控措施全面落实,牢固树立“管安全就是管风险”的思想意识;四是吸取教训,举一反三,在现有阶段整合一切条件,尽最大的努力,以最大的责任感来做好安全工作;五是越冬生产已经来临,各部门、单位要开展全员动员工作,以对国家、对企业、对自己负责的态度,牢牢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把现场安全生产工作抓实、抓细、抓好。

公司安全总监、副总师,各部门、单位负责人等参加会议。(李晔舟)

 

信息来源: 
2019-1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