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8日,集团公司安全总监夏于飞、安全监管局副局长况成承一行5人到分公司,召开承包商安全管理座谈会,吕新华、陈路原参加。与会人员就承包商属地责任界定、系统内承包商自主管理、作业许可审批签字、承包商作业“双监护”等问题进行了讨论。
夏于飞指出,承包商是油田企业安全管理的薄弱环节,一要全面识别风险,制定管控目标,严格考核落实。二要完善监督机制,使甲乙双方的安全监管发挥出“1+1>2”的叠加效应。三要严守监管底线,对屡次出现严重违章、实际能力与资质不符的承包商要坚决落实停工、清退。四要狠抓培训质量,把培训质量作为安全检查的重要内容,切实做到真培训、严考核,在取证上岗环节淘汰一批不合格人员,在关键岗位培养一批高素质人才。
吕新华表示,承包商的安全风险是分公司最大的风险之一,各级领导干部要认真落实集团公司关于承包商安全管理的工作要求,结合分公司特点,抓好监督监理的现场监控、信息技术的远程监控,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梁文龙、李冰毅、张德、何云,生产运行管理部、设备管理处、企业管理处、安全环保处,各采油气厂、监督中心负责人以及华北石油工程公司相关领导参加座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