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普荣获“全国文明单位”

 

     1117日,全国精神文明建设表彰大会在首都北京举行,习近平总书记在人民大会堂亲切会见了新一届全国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校园、未成年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代表和全国道德模范代表,18日,完整名单在中央文明委网站发布,三普作为第五届全国文明单位榜上有名。

    文明单位是本单位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方面相互促进,协调发展,取得显著成绩的综合性最高荣誉称号。文明单位分区()级、市(地区)级、省(自治区)级和全国文明单位四级。全国文明单位,是文明单位最高级别。

     多年来,三普始终将“文明单位”的创建作为推动企业内涵发展的有效手段,坚持以机关、社区、工区“三位一体”同步推进的方式开展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取得显著成绩,在连续荣获陕西省委省政府颁发的“文明单位标兵”称号的基础上,2015年,三普瞄准更高目标,与咸阳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实施联动,启动了“全国文明单位”的创建工作。

    “全国文明单位”完成整个创建过程需要3年时间,有一整套的专门测评要求体系,网络测评与线下实地测评相结合,网络测评指标由网络考核指标、奖励项目、文明单位创建动态管理负面清单三部分组成共计70分,创建单位必须按时间节点完成相应的工作并整理上传图像、视频资料及文字说明后由测评人员在后台审核打分, 线下实地测评则由区、市、省三级文明办每年分别进行实地检查打分,每级文明办10分权重。

    三普按照测评体系要求对创建工作进行分解落实,并在每年年初排出各项工作任务的大表按节点落实,由于措施得到,推进有力,创建头一年的2015年便得到了95.5分,2016年由于创建工作出色,额外得到了11.5分加分,全年获得了111.5分的高分,名列全市创建单位第二名,达到了前两年平均测评不得低于90分的基本申报要求。今年,是咸阳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攻坚之年,也是三普三年创建的验收之年,作为咸阳市文明创建的骨干力量,咸阳市将三普列为全国文明城市的迎检测评点,三普党委按照测评要求扎实开展各项创建活动,针对大部分职工在野外工作,家中留守老人和儿童多的这一行业特点,打造出了“邻里守望”的特色文化,同时全面规范机关办公楼人员及社区居民的行为规范,成立了离退及在职两支“党员文明督导员”队伍,对社区及办公楼工作人员及环境进行文明劝导、督导,取得了很好的效果,打造了“文明三普”的靓丽名片,咸阳电视台两次专题报道了三普的文明创建工作。

    同时,测评体系对企业依法履职,改革创新,科学管理,廉洁从业等方面都提出了很高的要求,有力地促进了企业合法依规经营,推进了企业正规化建设。

    通过持续的文明创建,三普社区各类群众活动丰富多彩,社区居民安居乐业,员工文明素养显著提升,干部职工凝聚力持续提高,企业和谐稳定大局进一步稳固,员工获得感、幸福指数不断增强。(苏延福)

信息来源: 
2017-1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