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红河油田、泾河油田单井工程环境保护验收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关于规范建设单位自主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有关规定,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华北油气分公司采油一厂2022年4月16日组织召开了《红河208探井建设项目》、《红河203井场建设项目》、《HH37P52井场石油勘探井建设项目》、《HH105-51、52、53石油勘探井建设项目》、《崇1井场石油勘探井建设项目》、《泾1井场石油勘探井建设项目》、《泾2井场石油勘探井建设项目》等7个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工作,验收组通过查阅资料,查看现场等方式,确认项目建设与环评批复一致,出具了验收合格意见。现将项目验收报告和验收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5月24日~2022年6月22日。

   建设单位: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华北油气分公司采油一厂

   联系人:王晓婷         联系电话:18182501906

   通讯地址:陕西省咸阳市渭城区天工一路与周康路交叉口华北油气分公司采油一厂

   验收监测单位:甘肃中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孙稳娥         联系电话:0933-8592244

   通讯地址:甘肃省平凉市崆峒区柳湖西路13号

附件1:关于华北油气分公司红河油田、泾河油田单井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意见(复制件).pdf

附件3:其他需要补充说明的事项.docx

信息来源: 
2022-05-24